葡萄牙所有权的法律架构
• 所有权
“所有权”(direito de propriedade)是葡萄牙境内针对房地产的一种最广泛且最强有力的权利。其授予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任何时间可使用、享用、处置房地产的完全且唯一权利(与习惯
法体系中的“完全的所有权”相似);所有权可为个人所有或共同所有(compropriedade),其中后者较少见。
当两名或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持有相同资产的所有权时,则为共同所有权情况。共同所有人共同行使一项所有权的各项权利,并按其各自股份,参与地产的受益与留置。
• 分层所有权
“分层”所有权(propriedade horizontal)是由于地产或建筑依法分为享有单独所有权的多个单元而产生的。分层所有权授予其权利所有人其中一个单元的独占所有权权利与共同拥有建筑共用部分(如楼梯、电梯、大厅或走廊等)的共同所有权权利。但是,这两种所有权同属于同一权利,所以均不可分割。分层所有权分割通过正式文据实现,且须在土地登记处登记。当除构成独立单元外的自主单元是相互分开且独立的,同时各单元有通往建筑共用区域或公用道路的相应出口时,方可签署分层所有权文据。
因地产管理、维护与共用部分相关工事所产生的费用由共同所有人按其在其单元中的占比分摊。商业地产中,此类费用通常转嫁给租户。
• 地表使用权
根据葡萄牙法律,“地表使用权”(direitode superfície)为构建并维护土地上建筑、第三方所有的权利。地表使用权是一种物权(不仅仅是明息),其可出售,也可作为抵押品使用。
地表使用权可为临时性(一般长期授权)或永久性。当地表使用权为临时性时,土地上建筑的使用权应在地表使用权使用期间结束后回到业主手中。
双方可协定通过一次性首付款或定期支付租金,支付地表使用权费用。